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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大走廊专项资金助企政策条款解读
日期:2024-01-08 浏览次数:
科创大走廊专项资金助企政策
条款解读
 
◆ 助企政策1
鼓励大走廊各创新主体自主或联合外部资源着力突破一批前沿科学和颠覆性技术,支持其牵头的“卡脖子”项目成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国家级科技研发项目,牵头单位可在申报时向大走廊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原则上按照项目承担单位中大走廊单位实际到位国家补助经费50%的比例给予支持。
申领条件:
1、企业牵头的“卡脖子”项目成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国家级科技研发项目。
2、项目在申报时需向大走廊提出申请。
奖励资金:
1、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和合同,项目经费为国家全额补助的,可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研发。
2、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和合同,项目鼓励或需要地方配套经费的,可按照最高国家实际到位经费50%的比例给予支持。支持经费不超过各承担单位自筹金额。
3、项目承担单位为多个单位的,按照大走廊内承担单位各自实际到位国家补助经费比例支持。
申领流程:
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根据项目立项归口部门报送科技和人才服务局或招商和产业发展局。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2
对大走廊创新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卡脖子”项目,最高可按照项目承担单位中大走廊单位实际到位国家补助经费100%的比例给予支持。
申领条件:
1、对大走廊创新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卡脖子项目。
2、项目在申报时需向大走廊提出申请。
奖励资金:
经大走廊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后,按国家实际到位补助经费给予全额支持。
申领流程: 
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根据项目立项归口部门报送科技和人才服务局或招商和产业发展局。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3
对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和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其较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申领条件:
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和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按照较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
申领流程:
由企业提交申报资料,由企业所在三城管理局(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4
对国家科学技术奖等项目在大走廊落地转化的,按其实际投入15%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申领条件:
1、申报项目为入选大走廊重点创新成果储备库的项目;
2、形成相应产品,产品须在转化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内;
3、转化单位须具备创新成果落地转化资格的证明;
4、同一项目限报一次。
奖励资金:
按照实际投入15%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
申领流程:
由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提交申报资料,由企业所在三城管理局 (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通过备案后由大走廊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专家评审、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5
对省级科学技术奖等项目在大走廊落地转化的,按其实际投入1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申领条件:
1、申报项目为入选大走廊重点创新成果储备库的项目;
2、形成相应产品,产品须在转化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内;
3、转化单位须具备创新成果落地转化资格的证明,
4、同一项目限报一次。
奖励资金:
按照实际投入1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
申领流程:
 由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提交申报资料,由企业所在三城管理局(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通过备案后由大走廊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专家评审、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6
对新开工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完成当年度投资进度后,按其年度实际投资额2.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
申领条件:
1、新开工指的是项目于“十四五”期间开工;
2、申报项目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
3、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奖励资金: 按照年度实际投资额2.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
申领流程:
由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申报资料,三城管理局 (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相关数据信息与市统计局进行确认。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7
对知识产权、技术服务、法律、会计、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可给予3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最高达50万元/年。
申领条件:
知识产权、技术服务、法律、会计、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
奖励资金:
3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最高50万元/年。
申领流程:
由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申报资料,三城管理局(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对列入支持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开展年度综合服务管理。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8
对符合大走廊产业发展导向的高端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领条件:
符合大走廊产业发展导向的高端服务机构。
奖励资金:
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领流程:
由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申报资料,三城管理局(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对列入支持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开展年度综合服务管理。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9
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持证技术经纪人促成技术交易的,分别按技术交易额的3%、2%给予奖励,单个机构 (经纪人) 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申领条件:
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持证技术经纪人促成技术交易。奖励资金: 按技术交易额的3%奖励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技术交易额的2%奖励持证技术经纪人,单个机构 (经纪人) 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申领流程:
由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申报资料,三城管理局 (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对列入支持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开展年度综合服务管理。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
 
◆ 助企政策10
支持科技型企业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按其实际发行规模5%的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申领条件:
科技型企业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奖励资金:
按照实际发行规模50%的比例,给予累计最高500万元
申领流程:
由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申报资料,三城管理局(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局、未来科技城管理局、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局) 进行项目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至大走廊招商和产业发展局进行备案。对列入支持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开展年度综合服务管理。
兑现方式:
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组织审核、公示、资金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