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湖英才计划
经申报“西湖英才计划”评审后确定A、B、C、D四类,分别给予500万-1000万、300万、100万、50万元的创业启动奖金;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给予科技金融风险池基金贷款扶持,每家企业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西湖英才计划”A类项目企业给予政府补贴额度最高60%的风险池贷款(限最高600万元);
“西湖英才计划”A类项目企业给予政府补贴额度最高60%的风险池贷款(限最高600万元);
2) 房租补助 *
对在园区内新注册设立或者区外迁入的信创企业,根据评审结果按其实际承租办公用房金额的60%、80%、100%给予三年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3) 人才引进补助
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博士后80万元。
4) 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扶持
每年评选出30家左右符合条件的重点培育企业,按标准给予每家一次性1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扶持。
1) 股权投资
优先股投资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股同权投资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 研发补助
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长部分的按规定予以配套资助,对规上企业、规下企业总额分别不额过200万元和50万元。
3) 税收奖励
对新注册或廊外入驻企业,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有重要影响的企业,按以下档次给予项目扶持:
· 年度缴纳税金在100(含)-500万元(不含)的,按区可用财力的60%为上限;
· 年度缴纳税金在500(含)-1000万元(不含)的,按区可用财力的70%为上限;
· 年度缴纳税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区可用财力的80%为上限,用于支持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和办公用房租赁费用等。
4) 技改补助
对总投资(含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按总投资额的4%给予资助,最高不超1000万元。对购置工业机器人的企业,按进口、国产机器人每台分别给予设备购置额5%和10%的资助,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5) 集成电路专项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流片贴贴、IP补贴和首购首用补贴,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流片补助 —— 对进行重点支持领域工程产品流片的集 成电路企业,给予首轮流片费用最高30%、掩膜版制作费用最高50%的补贴,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IP补助 —— 对购买IP(指IP提供商Foundry Ip模块) 开展高端芯片、先进或特色工艺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 其购买IP直接费用最高30%的补贴,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 首购首用补贴 —— 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并首次在(本地)应用的芯片、模组、材料、设备,规模化应用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应用方实际投入最高30%的补贴,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6) 首方案奖励 *
支持廊内企业与金融、能源、交通、安防、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用户联合制定解决方案、开展攻关并进行验证。对于首次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解决方案中信创非硬件部分实际采购额的10%给予“首方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
7) 首版次应用支持 *
采用后补贴方式支持软件首版次应用,支持资金为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累计金额的20%,省内首版次软件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国内国际首版次软件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 规模奖励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1亿元、5亿元的本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60万、120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本地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分别给予120万、240万元、4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集成电路封测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180万元、2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企业荣誉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技改补助
对实际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1亿元的补助。
4) 研发补助
对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和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其较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5)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补助
对新开工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完成当年度投资进度后,按其年度实际投资额2.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
6) 成果转化补助
对国家科学技术奖等项目在大走廊落地转化的,按其实际投入15%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对省级科学技术奖等项目在大走廊落地转化的,按其实际投入1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7) 总部企业扶持 *
鼓励国内外知名上市企业、国际国内500强企业和独角兽等创新型企业入驻大走廊建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研发总部,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总部集群。对落户的总部项目,按照实缴注册资金2%的比例,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租用办公用房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
备注:带“*”为正在行文中的政策 政策来源: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