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入驻紫金港科技城,对新注册或区外入驻科技城,对提升科技城创新能力有重要影响的企业,按以下档次给予项目扶持: 年度缴纳税金在100(含)-500万元(不含)的,按区可用财力的60%为上限;年度缴纳税金在500(含)-1000万元(不含)的,按区可用财力的70%为上限;年度缴纳税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区可用财力的80%为上限,用于支持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和办公用房租赁费用等。
(1)经紫金港科技城认定的人才单位,按实际支出额 给予500万元的经费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经评定为紫金港科技城A、B、C、D、E类人才单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启动资金;
同时按三年给予实际研发投入和办公用房租赁金额50%的补助,具体如下:
A类单位三年最高30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和15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B类单位三年最高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和120万 元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C类单位三年最高1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和9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D类单位三年最高8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和6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E类单位三年最高5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和3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特别优秀的项目经"一事一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对经认可的市级及以上双创大赛前三等次项目,可免评并就高一等次享受相应本政策支持。西湖英才计划A、B等次项目可免评,按对应等次享受办公用房租金补差。
(2)对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最高420万元、300万元、160万元安家补助。对新入选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
(3)支持风投、人才服务中介等第三方机构与政府合 作,共同构建高效快捷的人才引进网络,对引才成效明显的 机构给予一定资助。其中,每成功引荐一名经分类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15万元区级资助;每成功引荐一名经 科技城申报入选的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一个省领军型 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0万元资助,每成功引荐一名经科技 城申报入选的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一个市领军型创新创 业团队,给予8万元资助;每成功引荐一名经科技城申报入 选的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5万元资助;每经科技城新 引进并落地一个"西湖英才计划"入选项目,给予3万元资 助;每新引进并落地一个紫金港科技城人才计划入选项目, 给予1万元资助。
(1)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厂房,或与上市公司、创投机构或专业团队合作建设小微产业园,经认定为小微产业园的, 产业集聚度(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达50%以上或为人才、大学生等特色产业园的,以其园区入驻企业(归属紫金港科技城部分)累计对区财政贡献的30%为限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70万元。
(2)对出租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园区楼宇业主或者运营主体,按照当年楼宇总税收(归属紫金港科技城部分) 超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楼宇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次年税 收按照上年基数每新增1000万元的,给予5万元补助。
(3)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自用场地、会议室等公共配套场地按不超过孵化器、众创空间总面积的30%给予三年房租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个运营主体同时拥有孵化器和众创空的,按每年最高30万给予补助。
(4)鼓励各园区平台在紫金港科技城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对纳入紫金港年度计划的活动,原则上按照不高于申报项目决算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对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保持年均20%增长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资金支持(办公100万办公用房租赁补贴和300万研发补助),每年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及补助总额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助;
(2)对A股拟上市企业分阶段、按进度给予500万元 奖励:
①完成股改并在浙江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的,给予150万元奖励;
②完成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给予150万元奖励;
③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奖励。
企业由场外交易市场转板至交易所上市的,差额享受此项政策。
(3)创投机构将所投资企业引进到科技城,给予被引进企业三年50%的办公用房租赁补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对引进被投企业估值在2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创投机构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
(1)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对总投资(含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按总投资额的4%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购置工业机器人的企业,按进口、国产机器人每台分别给 予设备购置额5%和10%的资助,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对生物医药企业,自完成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购买仪器、设备(不含空调、电脑等办公类设备)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按最高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项目实际投资比例小于立项金额70%的项目不予扶持。生物医药企业GMP 投入视同其技术改造投资。对经认定的生物医药重要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个平台建设总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助。
(3)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在紫金港科技城内新注册设立或者区外迁入的集成电路企业按其实际承租办公用房金额的50%给予三年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流片补贴、IP补贴和首购首用补贴,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流片补贴。对进行重点支持领域工程产品流片的集 成电路企业,给予首轮流片费用最高30%、掩膜版制作费用最高50%的补贴,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IP补贴。对购买IP(指IP提供商Foundry Ip模块) 开展高端芯片、先进或特色工艺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 其购买IP直接费用最高30%的补贴,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首购首用补贴。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并首次在(本地)应用的芯片、模组、材料、设备,规模化应用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应用方实际投入最高30%的补贴,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4)对数字经济、新制造业、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中的优秀企业,经评审给予区直投基金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该项由西湖区科创投牵头进行评定审核。无需申报